从自由企业视角看金本位:对弗里德曼、蒙代尔、哈耶克和格林斯潘的批判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06-17 18:53:48

(来源:奥派经济学)

《Managerial Finance》1999年第25卷第5期,第15–33页

沃尔特·布洛克|中阿肯色大学经济系

1. 导言

本文以自由企业制度为出发点,旨在评估四位杰出学者对一般货币理论——尤其是对金本位制的评价——所作的贡献。我预设市场经济、竞争与经济自由的普遍正当性不言自明¹。标题所列四人之所以入选,是因为他们被广泛视为有限政府、自由市场政治哲学的代表人物——却同时也是金本位的反对者。本文目的之一,便是检验这一命题:换言之,我们要厘清,他们对货币理论的贡献,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其一贯立场保持一致。

哪种货币制度符合自由企业哲学?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这一政治经济理论的含义。放任自由主义资本主义(Laissez‑faire capitalism)意味着经济自由与私有财产权。只要这些权利得到尊重,个人便可随心所欲地行事;不存在经济管制,政府职能仅限于通过法院、军队与警察保护人身与财产。在上述法律约束之内,人们是“自由选择的”(Friedman and Friedman, 1980)。

我的论点是:金本位是与这一愿景相容的唯一货币安排(Mises, 1966, pp.471–478)。原因在于,“金本位”所指的无非是通过自由选择个体达成的货币安排。然而历史事实是:每当社会在这一问题上被“允许自由选择”(Menger, 1950, pp.257–285),最终都会演化出黄金作为货币²。正因如此,经济学界出现了一个用词不当的说法:虽然“金本位”字面暗示黄色金属与货币安排有关,但这并不严格准确。在现实语境中,“金本位”一词如今指代的是自由市场力量相互作用中自然涌现出的任何商品货币。举例来说,如果白银、铂金或其他商品通过自由市场竞争成为货币,没有任何一位“金本位”倡导者会感到失望——因为在我们的语言中,这个词本意就是指自由市场货币,无论其化学性质如何。

这让我们对问题的探寻既更简单,也更困难。说它简单,是因为现在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宣称:凡是反对(上述定义的)金本位的人,都不可能真正倡导自由企业——至少在这一领域是自相矛盾的。这直接从定义推出:如果金本位无非就是“市场选择的货币”,而你反对金本位,那么你就无法在不陷入矛盾的情况下声称自己拥护市场的自由运行。说它更困难,则纯粹出于心理原因:这一论点的反对者会感到自己被“文字游戏”刁难,指责我们玩弄定义上的戏法。

但这种矛盾无从逃避。金本位倡导者使用这个词,含义无非是“自由市场货币”。证据在于:如果不存在任何政府强制,而其他金属(或商品)成为货币媒介,他们会欣然拥抱。不过为公平对待批评者,我们现在转而仔细审视他们对我们论题提出的种种异议。我们不去讨论马克思主义者、凯恩斯主义者以及其他公开敌视经济自由的人所持的观点,而是关注那些同样自诩为自由市场支持者的学者所写的批判。这四位学者不仅与该立场相关联——更被普遍视为经济自由的首要代言人、领军人物。正因如此,他们四人都拒绝市场在这一问题上的选择、转而支持五花八门的干预主义货币方案,才格外令人失望。

2. 米尔顿·弗里德曼

弗里德曼(1960, p.4,加粗为原文所有)以一个极高的调门开场,完全配得上他在该领域的领袖地位。他说:

“(古典)自由主义者对任何可由市场完成的职能交由政府承担都持怀疑态度,既因为这会在相关领域以强制取代自愿合作,也因为赋予政府更大角色会威胁其他领域的自由。对货币与银行安排的控制权是一种特别危险的权力,应交由政府对经济活动的深远影响——古今中外无数悲剧性事件早已证明这一点。”

在如此热烈地背书货币自由之后,人们几乎可以推断他支持金本位。毕竟他颂扬市场与自由竞争的优点,而我们知道,黄金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击败”了所有竞争对手。他明确区分自愿合作与强制³,这也意味着金本位——唯一通过市场自愿合作演化而来的货币体系⁴。弗里德曼似乎不满足于仅从理论上肯定金本位的优点,还用实证历史加以佐证,指陈政府控制(即非金本位)的悲惨记录。短短一段话,还能对黄金提出更高赞誉吗?不可能了。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随后便大失所望。在如此充满希望的开场之后,我们以为这会是一声号召市场货币的号角,却被彻底粉碎。弗里德曼(1962, p.40,加粗为原文所有)说: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商品本位(即金本位)的根本缺陷在于:它需要动用真实资源来增加货币存量。人们必须在南非辛苦地把黄金从地下挖出来——只是为了把它重新埋进诺克斯堡或类似的地方。商品本位运行必须动用真实资源,这构成了强大的激励,促使人们寻找无需耗费这些资源就能达到同样效果的方法。如果人们愿意接受印着‘我承诺支付——商品本位单位’的纸片作为货币,这些纸片就能履行与实物金币或银币相同的功能,且生产成本要低得多。”

仅从上述两段引文来看,弗里德曼的论证可以简化为如下三段论:

对自由的热烈背书;

意识到这种自由需要付出真实资源成本;

结论是:既然有代价,我们终究不应沉溺于这种自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强制的选择,我们实际上被告知要把“以自愿合作取代强制”抛到脑后。

暂且假定弗里德曼的前提成立——即便在货币领域,自由也有真实成本。这在逻辑上也完全推不出(3)这个结论。针对这些前提,完全可以有与他的结论同样合理、甚至更合理的替代解决方案。例如:“纵使天塌下来,也要追求正义”;我们的“生命、财产与神圣荣誉”又该如何安放?“几百万用于国防,一分钱也不用于进贡”又怎么说?这些同样是弗里德曼式前提完全有效的推论。他没有采纳其中任何一种,这无关他作为实证经济学家的技艺,却充分暴露了他对前提(1)与(2)重要性的排序。

我们也无须诉诸哲学层面的自由概念。即使抛开这些论证,也不能仅凭“金本位有成本”就断定它不值得、应予抛弃。汽车、房屋、帆船都有“真实资源成本”,难道我们就永远不该购买它们吗?当然不是。这类问题通常通过权衡成本与收益来解决。

那么,黄金作为货币的价值何在?为什么人们在“自由选择”时会选择它?为什么即便它有成本、且存在廉价替代品,它仍会被选中?这样提问几乎就等于回答了问题。人们选择了黄金,且历来都选择黄金,正是因为尽管它更昂贵⁵,但它带来的好处足以弥补代价。黄金相对于其他商品本位(延展性、便携性、单位重量与体积的高价值等)的优势,不过是冰山一角。更重要的是它与法定纸币相比的优越性。历史记录很清楚:纵观古今,乃至现代,数以百万计的人受害于政府的法定货币通胀⁶——正如弗里德曼自己在上文所言。

关键在于,黄金就像一份保险单。正如锁、栅栏和门被用来防止盗窃损失——即便它们本身也要消耗真实资源——以高昂代价使用黄金同样换取了某种合意之物,即免受国家主义货币掠夺的保护。

至此我们一直假定(2)为真。现在该质疑这一假说了。与弗里德曼的断言截然相反:金本位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一项净损失,即便单从财务角度看也是如此。在南非等地挖掘黄金、再把它们埋进诺克斯堡或类似场所,这件事无论黄金是否作为货币媒介都会发生⁷。这种金属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商品,无论是否被用作货币都会被开采。

现在我们来处理弗里德曼分析中的另外几个问题。

第一,货币媒介的选择应从谁的视角出发?弗里德曼显然是从“全社会的视角”发言。这里的直接反驳是:从经济学角度看,做出选择的只能是个人,而不是整个社会;而每当个人可以自由选择时,他们都在所有可能的市场选项中选择了黄金。法定货币确实是被强加给社会的,却从未被自由地选择过。

对弗里德曼言论唯一逻辑自洽的解释是:货币体系的选择不是从经济学视角作出的,而是从政治视角作出的。如果这是他的本意,那么他的陈述在事实上无可否认。我们确实通过政治体系选择了纸币;我们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确实选择废除了市场对黄金的选择,并以法定货币取而代之。但这与自由有什么关系?仅仅因为多数人选出的代表选择了某条道路,并不意味着这条道路增进了自由。甚至可以反过来辩护:如果一个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作出了某一决定——无论何种类型——那它很可能恰恰损害了自由。

第二,他断言,“人们有强烈的激励”去寻找黄金货币的替代品,因为它消耗真实资源。我们已经看到这一说法后半段的谬误,前半段同样有问题。它暗示大众通过市场更偏好绿背纸币而非黄金。但事实上,这样的决定从未以这种方式作出;相反,这是自上而下、通过政治手段强加的。

第三,他谈到“人们会接受印着‘我承诺支付——商品本位单位’的纸片作为货币”。这完全是避重就轻。在法律强制要求使用国家货币、且黄金实际上已被禁止作为货币的情况下,人们当然会接受国家发行的交换媒介。但这与弗里德曼在第一段(1960年)引文中所讨论的问题完全是两回事。在那里,他谈的是以强制取代自愿合作,预设货币物质的选择来自市场;在这里,他谈的是在政治体制下“接受”纸币作为支付手段——而这种体制既强制这种行为,又禁止替代选项。

更糟糕的是,这一陈述完全与金本位相容!因为没有任何人对金本位的定义会排除人们随身携带标明特定数量黄金的仓库收据。例如,在一个完备的100%金本位下,人们仍然可以用支票、信用卡、纸币或任何其他方便的替代品进行交易。关键在于,所有这些交易都以黄金计价;这种金属支撑着所有商业互动,即便其实际使用大多是隐性的。按照这种解读,弗里德曼竟是在通过赞扬金本位的某个具体方面来攻击金本位⁸——实在令人费解。因此,如果他的全部顾虑只是节约资源,我们完全不必为此牺牲经济自由。我们只需要重建金本位,并接受各种货币替代品无疑会被作为它的附属品广泛使用,这就消除了过度开采黄金的必要。

除了作为金本位反对者闻名外,弗里德曼还高调支持不同货币之间的浮动汇率。相比之下,全球范围内的完备金本位意味着固定汇率。在这种情形下,各国货币的名称仅仅代表其中包含的不同克数的贵金属。例如,英镑可能是4克黄金,美元是2克,日元是1克。如果是这样,它们之间就有明确、“固定”的汇率:比例为4∶2∶1。也就是说,英镑价值是美元的两倍,美元价值是日元的两倍;当然,4日元可以兑换1英镑。

有时有人反对说,这类似于价格管制,即一种商品的价格相对于另一种商品或货币被“固定”。但这与真相相去甚远。价格管制之所以“固定”,源于立法规定。如果法律规定白银必须以16∶1的比率兑换黄金,那是因为不明智且具有侵入性的法律,而非任何自然要求。但金本位的固定汇率出于完全不同的原因:它源于各国货币本身就是不同数量黄金的名称;这里的“固定性”是由这一事实自然产生的,而非人为法律。这就像镍币、角币和25美分硬币彼此按固定比率兑换一样自然;英尺、码和英里也以固定比例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前者显然是对市场自由的侵犯;后者则不然。

因此,浮动汇率的一个问题是:它与要求固定性而非灵活性的全球金本位无法兼容。另一个问题是:它降低了抵御通胀的壁垒。黄金当然是抗通胀的终极武器。在现代,几乎不可能伪造这种金属,因此在该本位下,货币存量除了新矿产量外是固定的。即便不考虑这一点,固定汇率本身也能提供某种针对通胀的保障,而浮动体系则完全没有。在固定汇率下,如果一个国家通胀,它会遭遇国际收支危机。一旦外汇储备耗尽,它就不得不贬值——这对政治领导人来说是一个相对困难、充满风险的过程。而在浮动汇率下,通胀不会导致国际收支危机,也不需要政治上尴尬的贬值。相反,本币(或通胀货币)相对于外币只会经历相对无痛的贬值。

3. 罗伯特·蒙代尔

罗伯特·蒙代尔在金本位图景中处于什么位置?严格来说,他根本不在其中。他并不以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著称,也很少投入智力资本于此。这并不是说他完全回避它;相反,他在这方面的观点与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一致:他反对黄金货币化,满足于尝试为一个早已脱离市场掌控、交由政治体制摆布的系统带来更多问责制。具体到他身上,他倡导“金价规则”(gold price rule)——在效果与意图上,与弗里德曼提出的美联储3%货币增长“规则”类似。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试图遏制政府天然通胀倾向的努力,却没有像纯粹金本位那样建立货币与国家的分离。如果只是这样,他本不会被纳入本文的讨论。

他之所以配得上这份可疑的荣誉——除了与其他三人一样,他以倡导经济自由的总体立场著称之外——是因为他在最优货币区理论(Mundell, 1961)⁹方面的工作。即:对每种货币而言,多大的地理区域是合适的?

在他看来,“最优货币区”不是全世界。相反,它所覆盖的领土远比这小得多。这从一开始就使他与金本位观点发生冲突——金本位当然认为黄金的最优货币区是整个地球。因此,对蒙代尔而言,世界不仅不应该实行金本位,甚至不应该基于任何一种单一货币运行,无论它是什么,无论是不是黄金。根据他的分析,我们需要多种货币。但不是哈耶克式的竞争性货币,而是每一种货币在自己的区域内至高无上。

他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他从一个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的初步假设出发。然后他设想需求发生转移,比如从B国转向A国(Mundell, 1961, p.658)。在他的凯恩斯模型中,这会导致B国失业、A国通胀¹⁰。结果,资金将从B流向A;B将出现国际收支逆差,A则为顺差。

为纠正B国的失业,应当增加其货币供给¹¹。但这会加剧A国的通胀。因此,A国适宜放缓或停止货币增长,或者——最好——让B国货币贬值,A国货币升值。

对未经改造的凯恩斯主义者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凭借他们对宏观经济运作、货币操纵、微调与浮动汇率的敏锐洞察,一切迎刃而解。

现在假设世界上只有美国和加拿大(Mundell, 1961, p.659)。同样,蒙代尔假设两国各地区之间初始处于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状态。与前例一样,他再假设需求发生转移。但这一次不是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而是从两国西部生产的商品转移到东部生产的商品。

分析沿熟悉的路径展开:由于这一需求转移,西部将出现失业,东部出现通胀。银行准备金将从西部流向东部。西部将出现(内部)国际收支逆差,东部为顺差。为纠正西部失业,需要增加货币供给。但这只会加剧东部的通胀。与之前的情况不同,对蒙代尔来说这里没有解决方案——除非货币是根据经济上重要的区域量身定制的,而不是根据国家,而国家未必总是与经济区域重合。也就是说,如果东部和西部各自拥有独立的货币,就存在一个解决方案。然后,失业与通胀这对双生子就可以像之前一样,通过货币与财政政策以及浮动汇率来解决。

在展示这一模型后,我们来审视其若干缺陷。

第一,区域应如何界定?蒙代尔的定义是:区域内要素可自由流动,区域外则不能。但以这种方式定义的区域是不断变化的。现实中,相对价格、新发现、创新、互补品与替代品的需求与供给都处于持续变动中。如果每个区域都有独立货币,而区域又在不断变化,这意味着货币也应该不断变动。然而,这看起来更像是一场混乱的配方,而非严肃的新货币政策建议。

第二,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是要素不流动的主要甚至唯一根源。国家通过其监管、强制性规格、“购买本地产品”要求、许可安排——更不用说对贸易的显性干预——正是生产要素流动性低于本来水平的主要原因。在过去,运输成本是首要解释,但随着技术巨大进步,在我们这个“日益缩小的世界”里,这一点已远不那么重要。果真如此,那么在自由放任资本主义下,几乎不存在要素不流动性。给定这些假设的近似真实性,蒙代尔意义上的区域就成了整个地球——恰好与金本位下的情形完全一致。(这里要素不流动性基本上被定义为政府对贸易的禁止。)

然而还有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要素流动性含义。它位于前一个含义的光谱另一端:在这里,它由成本(主要是运输成本)使要素在地理上无法流动这一事实构成。基于这一假设,每个个体人是必须被定义为一个独立区域。这是因为,根据定义,他是区域内可流动、区域外不可流动的单位。第二个模型的寓意是什么?如果货币种类应与区域数量一样多,而每个人都是一个区域,那么货币种类就必须与人口数量一样多——每个人都有一种独立的货币。这显然的问题是:这将终结我们所知的货币。一个有60亿种货币的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没有货币的世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退回到物物交换。

蒙代尔自己也看到了这个问题¹²。但他没有对这两种情形(尤其是后者)感到惊骇,而是提出了所有新古典学派“地位良好”的经济学家都会提出的方案——成本—收益分析。如果首要目标是经济稳定,那么货币数量应该更多;如果目标是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功能,那么货币种类越少越好。那么,世界的最优货币数量是多少?蒙代尔并未对这个相当重要的问题给出具体答案。字里行间给人的感觉是:对他而言,这个数字大概介于几十到几百之间,但由于他从未明确说明,这充其量只是一个有根据的猜测。

至此,我们一直接受了“稳定性”论点;这是那种古怪的凯恩斯主义观念,认为货币与财政政策能把我们领向应许之地。然而实际上,很难抗拒“凯恩斯主义从脖子以上就已经死了”的指控——它被滞胀的幽灵杀死。在这一世界观中,通胀的解药是缩减支出,无论是通过财政还是货币政策;而失业的解药则是增加总支出。如果系统中同时存在失业与通胀怎么办?踩油门能解决前者,却加剧后者;踩刹车则效果相反。令人惊讶的不是凯恩斯主义在这一片暗礁上触礁搁浅,而是尽管有上述种种,它仍以僵尸般的状态继续存在。哪怕怀有世上最好的意愿,货币与财政政策也根本不足以胜任这项工作。官僚对市场干预的结果不是反周期的,而是顺周期的¹³。我们也不能指望“世上最好的意愿”——公共选择学派(Buchanan, 1975; Buchanan and Tullock, 1971)已经英勇地教导我们:公务员——不仅是私营企业家——同样可以被预期以公共利益为代价进行“寻租”¹⁴。

蒙代尔模型的另一个问题是:它可能招致归谬反驳(reductio ad absurdum)。目前,没有人担心纽约州与新泽西州之间的“国际收支”问题,也没有人担心加州与缅因州、俄勒冈与佛罗里达之间的此类问题。但随着蒙代尔视角的登场,情况将不再如此。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一担忧添加到困扰人类的所有其他烦恼之中了。

4.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

哈耶克(1976)反对金本位。这确实令人困惑,因为他对这一制度说过不少好话: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现代繁荣工业体系兴起、金本位统治的大约两百年间……物价在结束时与开始时大致持平(加粗为原文所有)。”(1976, p.9)“除了两百年的金本位时期外,历史上几乎所有政府都利用发行货币的排他性权力来欺诈和掠夺人民。”(1976, p.16)

为什么要拒绝它?这似乎出自一种绝望的劝告。与其说他具体反对这一制度,不如说他是出于一种恐惧:鉴于政治现实,它根本不会被允许正常运转。

“我不相信我们现在可以通过构建某种新的国际货币秩序来补救这一局面,……甚至不能通过国际协议来采用某种特定的机制或政策体系,比如古典金本位。我相当确信,任何现在试图通过国际协议重建金本位的努力都会在短期内崩溃,并只会让国际金本位的理想在更长的时间里声名扫地。”(1976, p.15)

不幸的是,哈耶克没有意识到:金本位在政治上的不可能性——部分源于对通胀政策的寻租欲望——同样适用于任何旨在达成同一目标的其它方案,且出于相同原因。也就是说,如果政治上有权势的人想要通胀,并能以此为理由扼杀金本位,那么他们很可能也能扼杀任何其它具有相同效果的制度,比如哈耶克现在提出的方案。

另一个问题是,哈耶克没有意识到:如果像他这样本应倡导黄金的人(只是因为预期其在政治上不可能)因此退缩,那么他们本身就让这种可能性变得更渺茫。

哈耶克(1976)出于这些原因拒斥黄金——这些原因或许最适合被描述为心理上的。他暗示“让国际金本位的理想声名扫地”是有问题的,且它只会因缺乏广泛认同而崩溃。

但在他1990年的著作中,他基于更尖锐有力的理由拒斥黄金:政府不能被信任去运行这一制度,且这一制度从一开始就不配被如此运行。他说(1990, p.110):

“因此现在大多数人相信,解脱只能来自回归金属(或其它商品)本位。但金属货币不仅暴露在政府欺诈的风险之下¹⁵,而且即便在其最佳状态下,它也永远不会像由某个机构发行的货币那样好——该机构的全部业务依赖于它能否成功提供一种公众优于其它种类的货币。尽管黄金是一个锚——且任何锚都比交给政府自由裁量的货币要好——但它是一个非常摇晃的锚。如果大多数国家都试图运行自己的金本位,它肯定承受不住这种压力。根本没有那么多黄金。”

这一分析有几个问题。

第一,虽然“金属货币同样暴露在政府欺诈风险之下”¹⁵无疑是真的,但我们也应认识到:金属货币被贬损的危险远低于其他任何东西——尤其是哈耶克自己建议的一篮子法定货币。几个世纪前,贬损或许对国王有用,但在现代冶金科学面前,财政部在这类骗局上很可能被套上紧身衣。

第二,哈耶克暗示黄金不是“由一个机构发行的、其全部业务依赖于它能否成功提供一种公众优于其它种类的货币”,这是错误的。我们的诺贝尔奖得主大概假定金本位必须由政府管理。但这与事实相去甚远。虽然不可否认,历史上国家确实取得了对所谓金本位的控制,但这绝非必要。也就是说,从采矿到铸币、从银行到仓储、从认证到品牌运营,整个产业完全可以由私人运营。而这恰恰是相对于他“竞争性货币”体系的公共政策替代方案。

第三,对于可用于充当货币的黄金盎司数量,并不存在最低要求。因此,即便不仅是大多数国家,而是整个世界——再把火星和金星也算进来——决定拥抱金本位,也根本不存在“承受不住的压力”。唯一会发生的是:每盎司黄金的价值会上升,直到在新的均衡中,整个共同体的货币需求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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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提出的替代方案是¹⁶:废除法定货币法(1976, pp.17–19),加上现有国家货币之间的竞争,以及一种被称为“达克特”(ducat)的新货币(1990, p.46)。

任何在货币领域支持自由的人,都不会不同意哈耶克废除法定货币法的呼吁。这些法律是对我们缔约权利的冒犯。如果我向你买了一头牛,并承诺付给你两盎司黄金,根据这项法令,我可以违背我们的协议,强迫你接受本国的一些法定硬币——它们是公私债务的法定货币。在严格的法定货币法下,你无权坚持让我履行合同、用黄金偿还你¹⁷。

但这一步只是货币自由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而且,即便做到这一点,对终极目标也作用甚微。为什么?因为这一公共政策建议未能纳入米塞斯(1912)回归定理¹⁸的洞见。在该观点看来,货币最初必须是一种商品,因其交易以外的用途而被高度估值。它最初被接受为货币,是因为人们有充分理由预期:当接收者转身要用刚收到的商品购买其他物品时,他能够做到这一点。没有这种保障,没有人会在一开始就接受该物品作为出让商品或服务的支付。而这种信任或可接受性的模式是如何形成的?正是因为(即将成为货币的)商品本身作为消费品已广泛使用¹⁹。

罗斯巴德(1981–1982, p.9)指出:

“……哈耶克的计划忽略了米塞斯回归定理最根本的部分:没有任何东西会凭空变成货币;它只能作为一种有用的市场化商品的重量单位而出现;几乎总是黄金或白银。一旦公众习惯了美元或英镑作为黄金的重量单位,政府就可以切断这一惯用名称与其市场化商品基础的关联,并垄断其作为法定货币的供应——其结果我们在20世纪再熟悉不过了。货币的关键属性(“货币性”)正是这种模式化的信任或可接收性。没有它,无论多么吸引人、印着多少王子或总统的头像,没有任何东西能成为货币。有了它,几乎任何东西²⁰都可以成为货币,无论多么不起眼。一旦这种信念或信用确立,就很难打破²¹。”

法定货币法和其他国家主义法律在过去无疑起到了切断商品黄金与其曾经拥有的“货币性”联系的作用。但不能由此推论:现在废除这项法律就能成功让时光倒流。相反,一旦法定货币的“可接受性”通过这种方式确立,法定货币法就不再需要维持它。在这方面,货币有其自身的生命力——除非出现恶性通胀等极端情况。

我们今天都接受美元,并不是因为法定货币法。而是因为它的当下“货币性”:我们都坚信,如果我们接受它,当我们花出去时,别人也会接受它。如果明天废除法定货币法,美元很可能仍会作为货币流通。

现在我们来考虑哈耶克提议的第二层面:法定货币之间的竞争,直至包括“达克特”——一篮子其他法定货币。可以肯定的是,竞争本身没有错。如果有什么问题,那就是这种宝贵的活动太少了,多多益善。但我们需要的是市场竞争,而不是法定货币之间的竞争。因为经济自由由私人个体彼此竞争构成;它与国家之间、或法定货币等国家主义机构之间的竞争毫无关系。

罗斯巴德(1981–1982, p.9)指出:

“(这是)哈耶克方案的主要缺陷:不仅因为没人会理会这些货币,更因为该方案把真正重要的现行货币——美元、英镑等——安全地留在垄断政府的手中。哈耶克的‘去国有化’货币或许允许人们自由发行诸如‘哈耶克币’和‘罗斯巴德币’(‘达克特’)这类琐碎的纸票,但它灾难性地让真正的货币——美元、英镑等——安全地被国有化和垄断在政府手中。于是,通胀将继续畅通无阻地前行。”(方括号内文字由本文作者添加)

不可否认,天主教会的“辅助性原则”、或分权主义、联邦主义的确有其作用——但仅限于政治机构内部。也就是说,对于任何给定水平的政府干预,由地方而非中央层级实施更好。这是因为如果城市或州变得暴虐,人们总可以“用脚投票”;但若在国家层面受害,搬迁到另一个国家则要困难得多。

例如,政府再新建一家全资所有的邮局与第一家竞争,并不会增强哪怕一丝自由。客户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服务,但这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同样的批评适用于学券制——如果其唯一效果是促进公立学校系统内部的竞争。同样,这种做法可能在效率上有所收获,但这与自由市场毫无关系,因为根据定义,这类机构根本没有被卷入其中。

哈耶克的建议面临着与浮动汇率几乎相同的批评。相似之处在于:两种情形都支持贸易与竞争。但这些现象只是自由市场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还需要一套潜在的合法产权基础。这就好比鼓吹被盗货物的贸易。从福利经济学使用该词的意义上说,这也会增加效用。但它不会增进自由。相反,效率的提升会减少自由;因为如果这世上必须有盗窃,那至少应该让它尽可能低效。关键在于:法定货币本身不是市场的组成部分;它们不是、也不可能从同意的经济行为体的自愿选择中衍生出来。相反,它们是政治系统自上而下强加的。因此,对它们的交易,无论在其他方面多么有益,都不能算作经济自由的一个方面。

哈耶克的竞争性达克特体系在某些实践层面上可能优于现行制度安排。它不会增加自由,但可能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但在这两个标准上,它都明显劣于黄金。这种金属是被选择的,而非被法令强加的;因此它符合自由企业原则。而黄金通过了市场竞争考验这一事实——这一点任何其他替代方案都无法声称——表明即便仅从实用角度看,它也更可取。

5. 艾伦·格林斯潘

这位经济学家对我们的论题构成了最大挑战:本文标题中的四位学者至少在黄金问题上,并未一贯坚持他们对自由市场原则的拥护。困难的原因在于:格林斯潘(1966)看似是金本位的狂热支持者。基于直接引述,他对黄金的推崇达到了极致——至少从严格的经济学视角看是如此。值得大段引用他的话,以展示他对金本位及其与自由之间联系的深刻领悟:

“对金本位近乎歇斯底里的敌对,是团结各色各样国家主义者的议题之一。他们似乎察觉到了——或许比许多一贯的放任自由主义捍卫者更清楚、更微妙——黄金与经济自由是不可分割的,金本位是放任自由主义的工具,且二者互为表里、相互要求。”(p.96)

“当大多数或所有国家都接受黄金作为交换媒介时,不受阻碍的自由国际金本位有助于促进全球劳动分工和最广泛的国际贸易。即便各国使用的交换单位(美元、英镑、法郎等)各不相同,只要所有单位都以黄金定义,只要不存在贸易或资本流动的管制,各国的经济体就犹如一体。”(p.98)

“但对任何形式的金本位的反对——来自越来越多的福利国家倡导者——源于一种更微妙的洞察:他们意识到金本位与长期赤字支出(福利国家的标志)不相容。”(p.100)“这就是福利国家煽动者对黄金长篇大论的肮脏秘密。赤字支出本质上是一种‘隐性’没收财富的方案。黄金挡住了这一阴险过程的去路。它是财产权的保护者。如果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国家主义者对金本位的敌意了。”(p.101)

或许可以找到对金本位更热烈的背书,以及它与经济自由之间更紧密的联系,但那得深入文献深处才能找到。就我们的目的而言,我们可以将他的陈述视为相当确定的:金本位增进经济福祉,是经济自由的必要条件,并被那些反对自由与繁荣的人出于上述原因而深切憎恨。

那么,我们该如何解释:格林斯潘担任美联储主席多年,我们不仅没有金本位,甚至连朝这个方向迈进的迹象都没有?

在此背景下,罗斯巴德(1987)对这一令人困惑情形的分析听起来很有道理。在他看来,格林斯潘确实支持黄金与放任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但仅限于一种高层哲学层面——在那里他不需要为此采取任何行动;相反,他在实际事务中并不倡导它,因为那样他至少会被要求拿出一些信仰的证据。罗斯巴德(p.3)写道:

“格林斯潘的真正资格在于,人们可以信任他永远不会动摇建制派的船。他长期将自己定位在经济光谱的正中央。像多数长期任职的共和党经济学家一样,他是一名保守派凯恩斯主义者——这在当下与民主党阵营的自由派凯恩斯主义者几乎没有区别…这意味着他想要适度的赤字与增税,并在大举增加货币供给的同时,高声担忧通胀。“然而,有一件事让格林斯潘与众不同,把他与建制派区分开来…那就是他是安·兰德的追随者,因此‘在哲学上’相信放任自由主义,甚至金本位。但正如《纽约时报》和其他重要媒体急忙向我们保证的那样,艾伦只在‘高层哲学层面’相信放任自由主义。在他所倡导的政策实践中,他和所有人一样是中间派,因为他是一个‘实用主义者’。

“因此,格林斯潘只有在所有条件都合适的情况下才支持金本位:预算平衡、贸易自由、通胀被制服、人人都有正确的哲学,等等。同样地,他也可以说,只有在所有条件都合适的情况下才支持自由贸易:预算平衡、工会弱小、我们有金本位、正确的哲学,等等。简而言之,一个人的‘高层哲学原则’从未被应用到其行动中。建制派把这个人纳入麾下,几乎成了一种辛辣的反讽。”

当然,对此现象还有其他可能的解释:格林斯潘改变了他对黄金功效的看法(但为什么不与世人分享他的新推理?);他仍然倡导这一货币本位,但认为它在政治上如此不正确,以至于连尝试实施都不可行(但还有谁比美联储主席更适合做这件事?);他已被华盛顿圈内人同化;他把早年轻率支持黄金视为年轻人的荒唐之举。但这一切都只是猜测。也许有一天他的自传会澄清此事。

6. 结论

我们考察了通常与自由企业制度相关联的四位经济学家的观点。我们发现,尽管有这样的背景,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将这一理论一贯地应用于货币媒介问题。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拒绝了金本位——在某种层面上。

在质疑他们的立场之前,我们必须处理一个额外问题:是否曾有资本主义的其他捍卫者,看清了将这一原则贯彻到货币领域的必要性?如果没有,那么这四人的失败或许更可理解;也许黄金本身具有某种特质,使得通常的资本主义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变得不适用。

遗憾的是,对这一论点而言,确实有经济学家在其他领域捍卫市场,却在货币政策上保持了前后一致。他们支持金本位,且并非将其当作一种理论上的奇珍异宝,而是将其视为政治经济学活生生的、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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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¹ 我要感谢 Masudul A. Choudhury 与 Lawrence M. Parks 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使我得以改进本文。所有遗留错误当然由我自己负责。

² 对这一立场的辩护,参见 Friedman (1962, 1980); Mises (1966); Rothbard (1962)。

³ 这是整个政治经济学中最重要的区分,遗憾的是,该领域许多评论者都忽视了它。

⁴ 参见 Mises (1912) 关于法定货币必须通过强制产生的观点。

⁵ 我们将在下文挑战这一假设或设定。

⁶ 1920年代德国恶性通胀或许只是最恶劣的例子。参见 Friedman and Schwartz (1963); Mises (1966); Rothbard (1983); Hoppe (1993)。

⁷ 我欠 Roger Garrison 这一论点。

⁸ 公平地说,必须承认替代品的使用几乎与任何货币制度相容。但不能否认,这也适用于金本位。

⁹ 他的目的本是批评浮动汇率,而非金本位,但他的分析仍与我们的关切相关。

¹⁰ 对凯恩斯体系的批判,参见 Hazlitt (1959)。

¹¹ 有人可能会反对说这是凯恩斯主义而非“货币主义”。尽管专业文献中关于这一及相关话题的大部分争论都发生在这两个所谓的学派之间,但事实绝非如此。货币主义者与财政主义者都采用了凯恩斯的总需求模型。因此,这些争议更多是内讧,而非两种独立哲学之间的分歧。正如弗里德曼自己所说:“我们现在都是凯恩斯主义者”(引自 Samuelson, 1970, p.193)。

碰巧的是,弗里德曼辩称他被断章取义了(私人通信)。他关于此事的完整表述如下:“如果你所说的凯恩斯主义是指大政府预算、赤字支出等的公共政策处方,那么我们货币主义者与凯恩斯主义者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但如果你指的是使用相同的经济分析工具,那么我们现在都是凯恩斯主义者”(根据私人谈话转述的释义)。就某些目的而言,人们倾向于站在弗里德曼一边,反对萨缪尔森。但就我们的公共政策目的而言,另一种观点自有其吸引力。

¹² Mundell (1961, p.662) 将此视为一个问题,但满足于诉诸“常识”。他分析的一个问题是:关于存在多少个“区域”、因而存在多少种货币的决定,不是由市场作出的。相反,未言明的暗示是:这将由 Mundell、一群经济学家、政治家,或整个经济学界来作出。如果选择权落在市场或政治决策之间,Mundell 很可能会选择后者。

¹³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弗里德曼写下了他那句著名的格言:“货币政策中要有规则,而非权威”,作为他建议美联储每年将货币供给限制在增长3%的公共政策建议的一部分。另参见 Simons (1936)。

¹⁴ 参见 Krueger (1974); Posner (1975); Tullock (1967, 1980)。

¹⁵ 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免于这种特殊风险。

¹⁶ 参见 Hayek (1948)。

¹⁷ 不时地,黄金条款会变得合法,允许黄金交割的期货合约也是如此。这使情况稍微复杂了一些。(我欠 Lawrence M. Parks 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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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⁸ 参见 Patinkin (1965); Anderson (1936); Ellis (1934) 对该定理的批判;参见 Mises (1966, pp.405–419) 与 Rothbard (1991) 的回应。

¹⁹ 这就是为什么早期的货币通常由盐、糖、干鱼或类似物品组成。关于这一过程的讨论,参见 Menger (1950, pp.257–285)。

²⁰ 参见 Radford (1945) 关于战俘营中香烟被用作货币的叙述。

²¹ 恶性通胀有时足以让一个经济体戒掉它的货币,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能做到这一点。

²² 公平地说,格林斯潘曾公开发表支持金本位的讲话。例如,参见他1997年1月14日在比利时鲁汶天主教大学的演讲。(评论参见 Parks, 1998。)但这类努力很难算作对该制度严肃的政策支持。一个自由市场金本位的坚定倡导者,肯定会将其作为任内的核心议程;甚至可能走得远到:如果它不被实施,就威胁辞职,更不用说认真研究以期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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